浙江省全面推进生态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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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9:08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21日电为确保省政府提出的“到2007年底,30%左右的县(市、区)初步达到生态县建设要求”目标的实现,日前,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全面推进生态镇(乡)建设工作专门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在本届政府任期内,确定在2007年底初步达标的县(市、区),要有50%的镇(乡)达到省级生态镇(乡)建设要求;确定在2010年以前达标的,要有30%的镇(乡)达到省级生态镇(乡)建设要求;确定在2015年以前达标的,要有10%的镇(乡)达到省级生态镇(乡)建设要求。 通知说,原则上在每年4月底和9月底前分两次受理省级生态镇(乡)核验的申报。命名的省级生态镇(乡)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并在此期间进行抽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命名;抽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吴妙丽黄渭)(来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