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 南宁部分超市将明码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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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9:54 新华网 |
担心商家的价格虚高而习惯讨价还价的市民,今后到一些超市买东西时可要改变这种习惯了——10月份前,南宁市部分超市将试行明码实价活动。 南宁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明码实价就是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实际的销售价格或者成交价格与所标示的价格相符,不讨价还价。 此次试行明码实价的范围在超市零售单位,各单位以自愿报名参加。明码实价要做到标价准确、填写清楚、一货一签、货签对位,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更换。在商品标签上,清楚注明了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明码实价签、价目表用于日常经营及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合法促销等经营行为的标价,经营者按标示价格同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协商议价。 另据介绍,对于“打折”之类促销的标示价格只能低于原销售价格。经营者依法进行降价或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记者李华毅实习生冯星灵)(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