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办学不达标高校招生亮红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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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0:3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秦晖通讯员赖红英)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向各高校转发了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标准》,对高校的招生规模做出严格限定。此外,根据办学条件,将在高校中采用“红黄牌制”。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即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 本科综合院校生师比达18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新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将作为衡量一个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二是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等。例如综合、师范、民族类本科院校,须达到以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生师比达到1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0%;生均教学行政用房达14平方米/生;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00元/生;生均图书100册/生。 教育部要求: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促进其尽快改善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即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暂停招生学校当年不得安排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计划。(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