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食用油悄然上柜 市民大都不知其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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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0:49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从今年10月1日起,食用油新标准将正式实施,不符合新标准的食 9月20日下午5点,记者来到沃尔玛的食用油专柜,这里销售的食用油已经打出了“新商品”的标识。据该超市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已经有新标准的食用油上柜,但两种价格并没有明显的差距。在北京华联,记者看到食用油专柜打出了“特惠”的标识,其中“金龙鱼”调和油2.5L的为29.6元/瓶,2L的为22.9元/瓶,但该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并不是要推出新标准食用油进行的降价,而是超市每月正常的让利活动。现在他们也还没有接到要换新标准食用油上柜的通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市民对所谓“新标准”几乎都说不清楚,李先生可能是采访中对“新标准”了解最多的一位,但他表示如果老标准的食用油没有过期,又降价的话,他还是会考虑选择购买老标准的食用油。有李先生这种想法的市民在采访中占大多数,记者在超市看见,有的市民推着购物车直奔食用油专柜,开口就问“有没有打折的油。”和先生一起来购物的张女士则是少数期待新标准食用油上市的消费者,她认为新标准对油的成份都标明清楚,可以选择到更适合自己的商品。 图为消费者在选购食用油。 国家食用油新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食用油新标准主要针对花生油和大豆油,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以下三项核心内容:一是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二是按品质将所有食用油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四级为最低等级,禁止只标注“烹调油”、“色拉油”作为等级;三是原料中的大豆是转基因的必须说明。上述三项标准如不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或标出内容不符合新标准的,将于10月1日起被禁售。 实行新的食品油标准将会规范食用油市场,提高行业门槛,改变食用油质量良莠不齐的局面,营造一个放心的食用油消费环境。 作者:王卉 来源: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