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食品认准“QS” 汕头28家企业获食品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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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0:58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凯)中秋佳节将至,市民在市场选购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时,可先判断其是否贴有蓝白色“QS”图案标志。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我市至今已有28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取得了“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QS”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食品准入制质量安全的标志。它既是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入场券”,也是市民辨别食品质量是否安全的重要凭证。我市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已实施“QS”食品准入,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食品,其产品检验合格才允许出厂销售,并在出厂时加贴“QS”标志。从今年4月1日起,已获证但产品没有加贴“QS”标志的企业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无证产销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货值金额的15%到20%。(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