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认证收费标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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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1:3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卢晓曌通讯员金辰钟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广东省物价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10月1日起实施如下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和GSP)认证收费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受理申请费为每个企业450元(含一个剂型),每增加一个剂型加收250元。审核费为一个剂型(含一条生产线)26000元,每增加一个剂型加收2300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受理申请费为批发企业每个450元(不分大小),每增加一个非法人分支机构加收120元;零售连锁企业为每个450元;零售企业为每个企业300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