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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留成亲自过问:教师打伤学生 家长欲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1:49 新华网

  日前,海南省万宁市大同中学原高一(3)班16岁学生黄和波,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公正。

  2003年4月1日下午,黄和波遭老师符关东一顿拳打脚踢后,当场昏迷过去,经海南省司法医院鉴定为轻伤,老师被拘留。但15天后,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另一份“法医鉴定”将符放了出来。黄和波的家长将符告上法庭,但因为两份“法医鉴定”相互对抗,法院无法采信,案件中止审理。

  黄和波的父母此后踏上漫漫申诉路。一年过去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份“文证审查意见书”使此案有了转机,“野蛮”老师受到了相应的惩罚。老师打伤高一学生

  去年4月1日下午,万宁市大同中学高一(3)班学生黄和波,在第一节课后上厕所返回教室时迟到了一分钟,地理老师符关东叫住了黄和波,要他出去喊报告后才能进来。黄没听劝告,符一气之下打了黄和波一掌,黄当即倒地,符关东又抓住黄的头发用膝盖猛撞黄的胸部和脸部,致使其当场昏迷。因伤势严重,黄和波受伤后四度转院,最终转入海口市人民医院治疗。

  5月12日,万宁市教育局对符关东殴打学生黄和波的情况作出通报批评。学生将老师送上法庭

  5月20日,海南省司法医院依法作出医学技术鉴定结论:被鉴定人黄和波头部所受损伤为轻伤,符关东被当地警方拘留。

  但15天后,符却被放了出来。和乐派出所陈所长告诉记者,因为海南省公安厅法医鉴定处又对黄和波作出了医学技术鉴定,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是按照轻微伤处理符关东的,所以只拘留15天。而此时的黄和波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没有恢复记忆。符关东从派出所出来后还鸣放鞭炮,宴请朋友,从没有到海口来看望过黄和波。

  为了将打伤儿子的老师符关东绳之以法,2003年7月20日,黄和波家长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符关东的刑事责任。9月12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两份鉴定难倒法官

  2003年12月3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下达了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在审理过程中,黄和波家长提供的主要证据,是海南省司法医院海司医技字2003第030号医学技术鉴定书,该鉴定书认定自诉人的头部损伤属轻伤;而被告人出具的相对抗的证据是海南省公安厅琼公刑技(医)字(2003)第(378)法医鉴定书,证实自诉人的损伤属轻微伤。由于控辩双方所提供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书,且又相对抗,法院无法认定该采信哪份鉴定书为有效证据予以定案。

  万宁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了对此案的审理,认为须待黄和波医院治疗终结后,再依法委托鉴定,尔后才能对本案恢复审理。学生母亲自杀未遂

  接到法院的裁定后,黄和波父母的心一下凉了半截,因为儿子被诊断为脑震荡,遗忘综合症。虽然在医院已经接受了8个多月的治疗,因为外伤导致记忆受损,对发生的事情反应迟钝,他们认为从儿子的现状来看,受的绝对不是轻微伤。他们决定向有关部门申诉,希望有关部门对儿子的伤情作出公正的鉴定。

  此案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海南省省长卫留成亲自过问此案,该省高院多次邀请有关部门的法医对省公安厅、省司法医院的法医鉴定进行审查。

  正当有关部门为此案进行审查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无钱为儿子继续治疗、儿子面临不能康复出院的压力下,黄和波的母亲服农药自杀。海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曾浩荣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指派毕志强副院长、纪检组组长张庆俐亲临187医院现场,要求医院不惜代价抢救,经过8天的救治,黄和波的母亲叶月英方才病愈出院。打人老师被逮捕

  黄和波被打伤一案,由于被鉴定人受伤时间太久,海南省高院法医技术室无法具体检查受伤当时的情况,只能根据有关记载进行文证审查,同时为避免一案多鉴,令法官无所适从,法医技术室本着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邀请海南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海南医学院、海口市公安局有关法医对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司法医院的鉴定进行相对客观的文证审查。

  2004年7月8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文证审查意见认为:海南省公安厅对黄和波的法医鉴定论证部分中的“海口市人民医院作出的‘脑震荡’的诊断是不成立的”结论似嫌武断,“黄和波伤后存在过分夸大症状和伪装的表现属诈病”的结论不正确。

  由于黄和波被人打伤头部倒地,双下肢肌力下降,难以站立,面色苍白,精神萎靡、时间长达一年多至今未愈,海南省高院法医技术室据此认为海南省司法医院的轻伤鉴定结论相对客观,可以采用。

  文证审查意见否定了公安厅法医鉴定处对黄和波的轻微伤鉴定结果,维持了省司法医院的轻伤鉴定结论。今年7月13日,符关东被万宁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并于当日由万宁市公安局执行关押于万宁看守所。此时,距黄和波被打已经相隔15个月的时间。赔4万元免去刑罚

  符关东被执行逮捕后,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他希望同黄和波的父母达成协议,使自己免于刑事处分。在协商的过程中,符关东声泪俱下,没有了以前的嚣张气焰。

  经过几次协商后,8月17日,双方达成了“刑事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符关东自愿赔偿人民币44000元给黄和波,黄和波的父母撤回对符关东的刑事诉讼,不再以任何理由追究符关东的刑事责任。协议签订后,符关东的委托代理人当场向黄和波的父母首付了40000元现金。(完)(记者赖志凯通讯员凌利生)(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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