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广告给自己找性伴侣?遭恶意侮辱,女子欲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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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4:59 新华网 |
“王某某今年45岁,女,丧偶,一双儿女在外地,有一套大房,但整日只能与狗为伴,很是寂寞,不想再婚,只想找一位性伴侣……”这样一张招聘启事居然就贴在王某某家的楼道里。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并不知道家门口有这样侮辱自己的招聘启事,直到侄女发现后,她才知道。昨天上午,招聘启事又出现在王女士单位的家属院里。 王女士说,知道这件事后她很生气,单位的家属院里,一共贴了十几张。“三年前就有人贴过针对我的侮辱性小广告,到现在也没找到贴小广告的人。”王女士说,刚搬新家不久,没想到又遭遇此事。 王女士说,她没得罪过什么人,不知是谁下此狠手,对她进行侮辱,她准备报案。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说,张贴这样的小广告侵犯了王女士的名誉权,是对她人格的侮辱,是一种违法行为。(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