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游客告赢假画纠纷案 获双倍赔偿19万元(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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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6: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郭京霞)德国游客Johnkorfer在位于徐悲鸿纪念馆内的北京文之杰文化艺术服务中心花十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五幅中国画,其中包括徐悲鸿的花鸟画一幅,经鉴定才知其所购买的全部是赝品。一怒之下,德国人Johnkorfer将文之杰中心告上法庭。9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德国人Johnkorfer在中国法院维权成功,共计获得双倍返还购画款及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等19万余元。 2002年12月5日,Johnkorfer带着其中的四幅画再次来到徐悲鸿纪念馆,要求退款。文之杰中心不给退,但答应换几幅其它的画。遂双方再次签订一份收条,注明Johnkorfer取走陆俨少的山水两幅、齐白石的虾蟹一幅等三幅画,将已付款的四幅画一起带走,经鉴定,如上述三幅画与已付款的四幅画价值等同,则退回所换的四幅画,否则,三幅作品退回。 Johnkorfer将这三幅画拿到北京文博研究鉴定咨询中心,经鉴定这三幅画是假的。随后,Johnkorfer与文之杰中心多次协商未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撤销与文之杰中心的买卖合同;判令文之杰中心双倍返还购画款人民币18万元,并支付因索赔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人民币14394元;文之杰中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文之杰中心反诉请求Johnkorfer退还拿去鉴定的三幅画;Johnkorfer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中院认为,Johnkorfer作为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文之杰中心在为其开具的收款凭证上未注明其出售的商品为仿制品,未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消极的不作为的欺诈行为。故Johnkorfer与文之杰中心的买卖合同关系应属无效。据此,一中院一审判决撤销Johnkorfer与北京文之杰文化艺术服务中心的买卖合同,文之杰中心退还Johnkorfer购画款人民币九万元,赔偿Johnkorfer人民币九万元,赔偿Johnkorfer因索赔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公证费、鉴定费共计人民币一万二千六百一十二元。同时,法院判令Johnkorfer退还从北京文之杰文化艺术服务中心取走仿制的陆俨少、齐白石等三幅画。 宣判后,德国游客Johnkorfer的代理律师高晓阳表示,中国法院切实维护了外国游客在中国的合法权益,他代表Johnkorfer向中国法院表示感谢。(完)(北京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