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取消驾驶证年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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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6:39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21日电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从昨日开始正式取消驾驶证年审制度。 据介绍,我市交警部门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出这一决定的,这一新举措将大大方便群众办事。以前驾驶人每年需参加一次年审,年审时需参加一定时间的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而且部分准驾车型驾驶人需参加身体检查。 从昨日开始,驾驶证上将不再核盖年审章,今后驾驶证审验主要结合换证工作进行,驾驶证审验的内容是驾驶人的身体条件和累积记分情况。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以及未换发新证的A照、B照驾驶人应每年参加体检,并向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或交警支队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交警部门将按规定注销驾驶证。 为了方便群众咨询有关新驾驶证的事宜,市交警支队在工作时间开通了专门咨询电话,号码为:87781273。(吴向正宋惕安)(来源:宁波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