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工人“改革”为“编外”为哪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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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22:27 人民网 |
网友:石飞 日前,我到一些地方作用工情况调查,发现一种怪象。某垄断行业下属一家200人工厂,业务正红,效益颇佳,其主管部门却突然责令停产,大部分职工在一次性“补偿”和“买断”之后被解除了劳动关系,仅留下几十背景特殊者。一周后,另立门户,重新开张。他们虚拟了一个劳务中介机构,把清退出门的技工再行介绍进来,同时又补充了一部分新工人。这些“出了门又进门”的老工人和刚入门的新工人,都被列为“编外劳务工”。这对于那些老工人来说,尤其不可思议,人还是原来的人,活还是原来的活,咋就因为“一出一进”,身份就“变性”了呢?“编外劳务工”,方方面面受歧视,不能参与单位一切政治活动,工资福利待遇更是天壤之悬。一个编内员工,月薪近3000元,加上不菲的月奖、季奖、年终奖、项目奖等等,一年纯货币性收入多达五六万元;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发放春、夏、冬3套服装,价值合计3000多元;还要经常发放各类食用、日用福利品。而一个与之同岗位、同工种、同工龄的“编外劳务工”,月工资仅有800多元,至于各项社会保险、各类奖金、各种福利品则一概没有。同在一个单位,干同样的工作,付出同样的劳动,政治经济待遇的差别竟如此之大,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叫什么改革?这叫什么减员增效?卑劣的诡计骗术而已!这是打着改革的幌子,把工人当猴耍。“员”减了吗?实际有增无减,只是报表上的职工人数少了,所谓的“编外劳务工”不被当人,没有列统。“效”是增了,这些肮脏的“增效”,可是所谓的“编外劳务工”应得而未得的合法收入,是他们的不平和冤怨哪!玩弄这种假改革、假减员增效把戏的,并非个别现象,有不少垄断性行业都是用这种缺德的毒招作践工人的。 依法治国,法律至上。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同工同酬。只要是按照企业经营者安排,参与企业正常劳动,都是企业的正式员工,不应受户籍、性别的限制,也不应受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政治待遇和劳动报酬都是平等的。强势下的“霸王条款”,“编内”“编外”的恶意分等,都经不起法律的拷问,不具律法效力。 对于一些企业违背“同工同酬”原则,玩弄“编外劳务工”鬼把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应该引以重视,严肃查处整治;而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的工会组织,更应该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