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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学生起诉索赔9.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3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谢琼)江东“火红红”早点摊被人投毒一案给不少市民带来了痛苦的记忆。近日,一名吃早点后中毒的学生将江东区火红红社区服务中心告上法院,江东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小邬是宁波四明中学学生。据其诉称,去年11月24日早上6时40分,他上学路上在江东眼科医院门口的火红红早点摊吃了早点。吃完后骑车到开元大酒店时,就感到四肢无力,神志不清,跌跌撞撞到学校后被老师和同学送到第六医院救治。小邬在第六医院昏迷数天,到第五天才苏醒过来。其间,医院给家属发出了两份病危通知书。小邬在一个月后出院。出院后,小邬一面继续治疗,一面在家调养,今年2月10日恢复上学。今年3月15日,专家会诊诊断小邬为毒鼠强中毒(重度)症;毒鼠强中毒后恢复期神经功能紊乱。

  小邬诉称,他上学至今,自感记忆力下降,精神无法集中,尽管老师和同学给予其热心帮助,但他的成绩还是一落千丈。小邬认为,自己是在被告处吃的早点,因其职工投毒造成中毒事故,不管下毒者是否受到惩处,原告应对中毒者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小邬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和伤残补偿金等合计九万七千余元。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判,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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