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民警的面打死已控制人员 张久良被处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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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5:41 新华网 | ||
张久良,四川青神县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蒋汉文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03年3月,蒋汉文刑满释放后找到张久良,称其因在张久良处打工未挣到钱,才走上了犯罪道路,向张久良索要人民币2万元。张久良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4月18日下午18时许,蒋汉文在约定地点向张久良要钱时,公安民警对蒋实施抓捕。张久良抓住蒋汉文进行殴打,张浩亮持砖头砸中蒋头部,民警立即制止,但张久良与张效和又从地上拾起砖头猛砸蒋汉文的头部,致蒋死亡。 法院认为,张久良、张浩亮、张效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三犯在民警已控制被害人后,仍用砖头猛击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严惩。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张久良死刑,判处张浩亮、张效和无期徒刑。(完)(海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