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巨款炒股 交行一处长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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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8:04 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黄旭阳) 7年里,他先后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共计1206.8万元,用于支付利息或截留转入股市、国债投资等营利活动,产生收益251万元。昨(22)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计划处处长徐宏被判有期徒刑5年。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0年期间,徐宏先后在交通银行自贡分行任财会科副科长、科长等职务。1998年6月,徐宏向自贡市荣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提出可以购买国库券获利,该管理处将600万元划到自贡交行购买国库券后,徐将这笔钱划进由自己控制的自贡京兰新技术应用研究所在自贡交行开设的账户上。 同年7月24日,徐从研究所账上将90万元划转到南方证券自贡营业部进行股票交易。同年12月,徐宏又从研究所账上电汇了370万元到四川金融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徐宏又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向自贡市交行购买国库券的数百万元资金截留转入股市、国债投资。此外,徐宏还将自贡交行资金40.8万元用于支付荣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600万元国库券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