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两次雇凶杀人 昨被枪决 另一主犯获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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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8:5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庆龙 实习生/杨光 崔财鑫 通讯员/陈笑尘)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顺德区大良街道连兴塑料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连捷2次雇凶杀人案公开宣判,主犯连捷、梁志联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后执行死刑。主犯周庙文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犯甘彬强、谭伟韶、冯桂开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到15年不等。 首次杀人未遂 连兴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连捷欠周辉荣公司250万元港币。1999年3月,周辉荣向连捷多次追讨。连捷便想出人民币25万元雇用梁志联和梁伟盛杀死周辉荣。同年4月28日,周辉荣再次连捷追讨欠款,连捷即通知梁志联、梁伟盛准备动手。梁志联、梁伟盛又叫上了他们的朋友谭伟韶、冯桂开及何耀权,并购得一支自制手枪及数发子弹。 同年4月29日晚11时,上述几人携带刀枪来到顺德区大良街道凯萨夜总会,由梁伟盛在外接应,其余4人冲入周辉荣所在的二楼A11包房。冯桂开闯入后用枪指着周辉荣威胁他不准动,梁志联、谭伟韶、何耀权挥刀向周辉荣猛砍。幸好服务员看到,周辉荣才逃离现场。周辉荣被多处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事后,连捷前后3次通过周庙文送钱给梁志联、梁伟盛酬金,共计6万元。 二次致人死亡 2000年9月,连捷又欠下何锡光人民币50万元,何锡光向其讨债,连捷又出资5万元雇梁志联行凶。同年9月17日晚6时许,梁志联、周庙文携带枪支弹药及一把牛角刀,开摩托车尾随何锡光的车回到何家停车场,趁其锁车时,梁志联用枪胁迫何锡光上车,往九眼桥方向行驶。 途中,梁志联抢了何锡光价值2950元的三星牌手机一部。车开到顺德伦教立交桥龙洲路段停下,梁志联立即朝何锡光的右胸部开了一枪,同时周庙文用刀割何锡光的颈部,接着又在他的胸部猛刺了几刀,何锡光当场死亡。随后,梁志联、周庙文将车开往大良街道南区金沙大道五坊路段,拿走何锡光放在车上装有800元现金的手提袋后弃车逃跑。当晚,连捷在大良镇得宝保龄球馆门口当场给梁志联人民币1000元。之后,连捷又通过司机冯长城给梁志联等人民币3万元,梁志联分给甘彬强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