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伤残证要更换十月前得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9:13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自1990年统一换发的伤残证开始重新统一集中登记换发,需要换证的人员必须在9月30日前把所必备的材料上报到所在的区民政部门。

  据厦门民政局优抚处处长岳世洲介绍,这次换证在工作操作程序和时间上有一定的要求,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和厦门市民政局统一安排,由街、镇、场通知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然后逐个通知到相关换证对象本人。

  各换证对象再按照要求把所必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伤残证件复印件,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于9月30日前上报到所在的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进行汇总审核、编号、填表等再上报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在10月30日完成审定、核对、填表、盖章等工作后,上报省民政厅审批。(来源:林雪萍林风)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