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评标 专家库将建立 www.laho.gov.cn网站可下载申请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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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9:4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李艳 实习生陈晓萍)广州市将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评标专家及专家库,专家要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客观、公正地评标。在聘任期内,如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有违法行为者,予以解聘,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的。 凡单位有符合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的,可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市国土房管局,个人申请也可通过登录网站www.laho.gov.cn下载表格提出申请。 《方法》明确,专家从接到评标通知到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不得与投标人或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利益;如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或者向他人透露与评标有关情况的,给予警告,有违法行为者,取消专家资格,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时,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施加任何影响,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当客观、真实,如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予以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