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保护长江口中华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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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9:56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汤琦琳)上海正在立法保护长江口洄游的中华鲟及其赖以栖息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记者昨天获悉,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已经起草了《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听取市民意见。 据了解,上海目前已经在长江口设立了中华鲟保护区,此次立法明确保护区范围为崇明岛东滩,北起八滧港,南起奚家港,由崇明岛东滩已围垦的大堤与吴淞标高5米等深线围成的区域组成。 专家认为,该地区海域是中华鲟世代交替中唯一的、相对较为集中的、栖息时间较长的、种群易受破坏的栖息场所,在这里建立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将较大幅度地提高中华鲟幼鱼的成活率。 另外,由于横沙岛一带非法渔船误捕对中华鲟造成生存危机。此次立法根据中华鲟的洄游习性,确定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渔期,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如果捕捞作业时误捕中华鲟及其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并向保护区报告。 在非禁渔期,渔业部门将审核签发渔业捕捞许可证。擅自进入保护区或从事影响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行为,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目前,该草案详细内容已经公布在中国上海网站,正在向市民征询意见,市民可将书面意见寄至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200003。截止日期为200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