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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宣布改革目前婚姻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0:01 广州日报大洋网

  台湾消息 目前在台湾沿用多年的婚姻制度行将废止。据岛内有关部门宣布:将目前岛内民法中一直沿用的在公开场合并经两位证人证明举行结婚仪式的,无须在户政机关登记就算有效婚姻(仪式婚),改变为结婚申请人必须到户政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注册方可生效(登记婚)。

  新法规定,结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一同前往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能请人代理;双方登记时,要出示书面结婚证明书,上面要附有登记人的签章。据悉,新的婚姻制度同时适用于台湾民众与外国人以及祖国大陆人士通婚,新法将待相关民法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后正式启用。(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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