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普查开局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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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0: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焦向阳通讯员李京辛)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9月1日开始的为期两个月的广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目前开局良好。为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国务院制定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于9月5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指出,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或者编造虚假数据,违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企业事业组织有拒绝或妨碍经济普查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