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来吉林省逐年增加对民族地区扶贫开发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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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0:45 新华网 |
吉林省是多民族省份,共有48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9.1%,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45.8%。在昨日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副省长李锦斌代表省政府作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于2001年颁布施行,为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吉林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特殊的扶持政策和措施。3年来,省财政逐年增加对民族地区扶贫开发资金的投入,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就达5300万元。民族地区已有9个大型项目列入全省“十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21亿元;有76个项目列入各部门的“十五”规划,投资额111亿元。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的338个项目列入省兴边富民项目库,共争取各类补助性资金19.94亿元。在实施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吉林省民族地区共有6个项目列入国家计划,4个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专项,总投资8亿多元。目前,吉林省已为民族地区争取国债项目24项,支持技术改造贴息资金829万元,引导银行贷款5亿元。(记者王瑾)(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