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消委会调查透露:出境游合同含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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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1:32 新华网 |
有旅行社在安排泰国游线路时,违反国家规定向游客推荐色情项目。这是广东省消委会昨日公布的《广东省旅游服务质量调查报告》透露的。 今年3-8月,省消委会先后派出的六组共16名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分别参加了欧洲九国十五天游、云南和成都等6条国内外热门旅游线路的旅游团。 在对多数旅游线路作出“热情细致、服务周到”和“多数旅游线路的交通和酒店服务较为令人满意”评价的同时,消委会《调查报告》也指出,在泰国游线路,存在强行要求增加自费项目,以及违反国家规定向游客推荐色情项目等问题。在四川游路线中,消委会工作人员与其他游客一样,在飞返广州之前收取机场建设费的同时,还被收取了40元的小费。 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在旅行社与消费者出发前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存在不少一早就置消费者于不利地位的“霸王条款”。例如,《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规定,“出发当天甲方(即消费者)要求退团的,扣团费总额90%”;而“出发当天乙方(即旅行社)不能出团的,支付给乙方已收取费用20%”。消委会认为,该条款严重违背了《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平等、公平原则。 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消委会已正式提出建议,希望广东省旅游主管部门牵头修改旅游格式合同,去除或修改其中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谭建东 江列华)(来源: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