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政府日前发出通知 确定十一放假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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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2:08 乌鲁木齐晚报 |
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对“十一”国庆节放假调休作出如下安排: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9日、10日上班。 按惯例,从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上班—12∶00下班,下午1∶30上班—5∶30下班(乌鲁木齐时间)。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作者:(新疆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