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严肃招商引资纪律 党政干部引资一律不发奖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4:26 人民网 |
人民网昆明9月23日电记者陈娟报道:近日,云南省纪委向全省发出了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规定不得制定对党政干部引进资金、项目予以奖金等物质性奖励,并严禁借招商引资为名公款旅游。 为杜绝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云南省纪委规定:凡外出(含出国、出境)招商引资,应经集体研究决定并经上级分管领导批准,事先要有方案、有论证,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严格控制出行人数、合理安排行程,杜绝浪费行为,不准安排无明确目的和对象的招商引资考察活动;不得为争取项目和资金,向上级单位和领导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严禁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准借招商引资之名,报销各种不正当开支或乘机侵吞公款,不准向引资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不准将引进资金存入单位“小金库”逃避监管,不准违反规定在引资企业中兼职并领取报酬,不准接受或要求客商提供旅游及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得制定对干部引进资金、项目予以奖金等物质性奖励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