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送3000万 大海中的“违章建筑”同样要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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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5:15 新华网 |
地面上有违章建筑,海中也不例外,地面上的违章建筑能拆除,海中的能吗?今天上午,一中院审理了国家海洋局勒令一公司恢复海域原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该公司围海所造的57亩地能否再变成海洋成为争论焦点之一。 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非法填海57亩而被国家海洋局勒令恢复海域原状,山东荣成海达公司诉求北京市一中院撤销海洋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海达公司来说,交点罚款无所谓,辛辛苦苦填海造出的土地要恢复原状,这是最不能接受的。填海造地后,该公司在新生成的土地之上建造了船台,前后共投资3000多万元,这些投资都是山东省政府扶持的贴息银行贷款。海达公司代理律师潘修平介绍说,当时填海是先用石块、水泥形成围堰,然后往里边填土。57亩海域被填平后,该海域的滩涂、礁石、潮汐等生态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本不可能恢复原状。现在恢复原状面临三大难题,一是经咨询专家,技术上无法实施;二是拆除现有设施并挖出石块和已凝固的水泥、沙土,肯定会大面积污染周围海域;三是造海的费用比当初填海的3000多万更多,经费无法落实。但无论怎样谁酿下的苦果由谁来吞。 上午9时40分,一中院一审维持了国家海洋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潘修平律师表示:“围海造田容易,但要挖田造海是不可能的,我们一定要上诉。”国家海洋局执法总队则透露,沿海一些地区从部门利益出发,违法填海现象严重,其中尤以福建和广东为甚,在去年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共查处了10个违法填海案件,此风不刹,后果堪忧。(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郭京霞)(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