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家谈:大学生教室接吻 应如何管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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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6:47 人民网 | ||
教育大家谈:大学生教室接吻 应如何管理? 一对大学生情侣被成都某高校勒令退学,其理由是他们发生了“非法性行为”;这两名学生直喊冤,说只是趁着自习室里没别人,忍不住拥抱、接吻了,没有学校说的那样严重。他们与校方多次进行交涉,双方实在谈不拢,他们就把学校告上了法庭。(全文) 学生来信:大学生应该在哪儿接吻? 教室、宿舍、校园?公园、大街、电影院?我们正值20岁左右的年龄,对爱情的要求是正常的。应该说,近几年社会、学校、家长在对待大学生恋爱问题上是比较宽容的。可相反,大学生们却感到自己的私密空间受到极大限制。近年来媒体上,特别是网络媒体充斥着关于大学生的花边新闻,本来挺普通的社会问题,加上“大学生”三个字,立刻被放大,成了备受关注的现象。(全文) 网友热议 网友热议正方:教育还没有开放到可以在教室接吻的地步(张一山) 尽管自习室里没有别人,尽管没有严重越轨行为,尽管成年男女接吻、拥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我国的教育还没有开放到可以在教室内任意接吻的地步。我们的国情也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 教室是象牙塔中最神圣的殿堂,是学生精神世界里最值得尊敬的地方,教室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学习场所,与之相关的个人行为应该得以严格控制。如果成为接吻、拥抱泛滥的自由场所,社会不禁要问学校,你应该给学生创造和提供什么样的学习天地?你的使命是培养接吻拥抱么?从这一点看,学校做的对!毕竟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毕竟校园有自己的“规则”。所以,对这两个大学生来说,学生给予的处分虽然有些过重,但毕竟你违反学校规章,在极不合适的场所,实施“身体密切接触”的行为呀。我要说,大学生,你的使命是充实学业、发展能力!(全文) 违纪不等于违法,但学校确实有权对违纪者作出相应的处分。对违纪者给予处分,与是否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无关。如果一个大学生老是旷课,依据校纪,可能会被开除,但不能说剥夺了该生的受教育权,他仍可以去同意接受他的其它学校接受教育。企业员工办公室里拥吻,多数企业也是不允许的,可能影响企业形象,如多次发现,也是会被处分的。大学生已成年,就应自觉用纪律和社会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养成严格守纪和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良好习惯,而不应去放纵自己。这方面,现在多数高校都是抓得很不够的,大多放任自流,这种状况,如何能让家长和社会放心?反方:别把接吻看得太严重(王君文) 在西方,接吻是一种礼节。在中国,接吻也不能看得比洪水猛兽更可怕。这本是小事一件,结果,学校一上纲上线,上到“非法性行为”的高度,把事情搞大了,弄得沸沸扬扬,才使得问题一发而不可收拾。如果学校批评一下,教育一番,而那两个“不该出名的学生”还我行我素,这时候再拿出“能打死人的大棍子”也不迟啊。更为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学校竟然在大学教室里装上了监控器,这是在管理大学生吗?遇到学生接吻,学校便定义为非法性行为,以文化代表自居的高校随便给学生的行为定义,这里有关爱之情吗?这里闪耀出了教育者智慧的光芒了吗?而且一些教育工作者的推断是:假如这种事情不杀一儆百,那么校将不校。我想问一下,即使学校鼓动大家在教室里接吻,又有多少大学生会那样去做呢,大家会争先恐后地跑上讲台去接吻吗?我们受的是东方文化的熏陶,我们是中国人。(全文) 当众接吻只是不雅,并不侵犯了他人利益,所以只可以劝其不要这样做,而不可以强制不允许这样做。 请学校和社会用成年人的眼光看我们。不要经常拿什么“大学生”这样的字样来说事,怎么?难道说我们大学生就不是人了吗?就没有个人的生活了吗?请学校在处理学生的事情的时候能更多的从学生的角度(包括我们的年龄,我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所以说,如果仅仅因为接吻就开除那两个学生的话,我觉的这样的做法是荒唐与可笑的!中立:学生和学校应当互相尊重和理解(罗慧钧) 凭心而论,大学生在教室里接吻而招致勒退的“极刑”确实有点过分了,也无怪招来如此多的争议。 或许令教育者真正头疼的是,面对大学“明目张胆”亲密行为,他们找不到一个公允的标尺来判断和衡量。1990年制定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毕竟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与现实形势有了冲突,而新规定还没出台。缺乏依据的“持权者”难免会出现“小题大做”的过激判断。这也算是笔者对四川某高校的理解吧。 而像这样学生与学校的“纠纷”,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媒体的视野里。他所突现出来的一个重要问题的就是“家法”和“国法”的矛盾和冲突。但是,在诉诸大小公堂之余就没有一个“温和”的调解方法吗? 笔者认为“纠纷”产生的一个本质是缺乏尊重和理解。事实上在我国的教育中,学生和学校,被教育者与教育者之间普遍缺乏最起码的尊重和理解。教育者和被教育常常是“猫和老鼠”的关系。而只要当事双方凡事都能够置位思考一下,就不会如此“麻烦”。(全文) 他们选择的场合是错误的,出于道德的角度,应该受到惩罚,但不至于开除! 给大学生适当的空间,宽中有紧,紧间有容。太多的约束会引起反叛。教育者更应有风度,更应懂得策略。 专家:大学生不需要过度关怀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著名学者李银河强调大学生的“成人年龄”和他们的应有选择权。“过度关怀,使得一些相关政策的出台,缺乏调查研究,结果引起学生们的异议。”李银河说,“如果你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那么这些呵护和关注可能是应该的。但问题是现在的对象是大学生,他们已经成年了。成年人就拥有宪法规定的所有公民权利。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也需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社科院青少年研究室研究员单光鼐建议对大学生性问题采取“慢一点,看一看”,“社会对青年人的发展要有包容性,过多地干预,只会抹杀他们宝贵的个性和创造性”。(全文)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学生违规性行为的处理让校方头疼 “大学生因接吻就要被学校开除,这样的规定已经不适用当前的学生管理工作。”北京某高校一位学生处负责人说。在很多高校学生工作负责人看来,1990年制定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明显与现实相抵触。与1990年相比,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显然没有跟上这一步伐,结果不少学生工作负责人对目前学生的管理工作只有两个字形容———“头疼”。(全文) 媒体视点 媒体视点江南时报:拥吻=性行为?荒唐! 对于成都某高校的这一“决定”,笔者以为它不仅是荒唐的,也是站不住脚的。拥吻等于“非法性行为”,这样的荒唐推论难以服人。透过这一事件,暴露出了当今高校中“家法”大于国法的严酷现实。恋人之间拥抱接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既不违反社会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也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畴,是属于公民个人的一项权利,只要双方愿意,学校无权干涉,这是公民的个人私生活。成都某高校的这一做法显然有失偏颇。 退一步讲,即便两人真的发生了性关系,也只能是地点选择不当的问题,学校应本着一种应有的人文善意,对他们俩进行批评教育,而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全文) 中国青年报:“非法性行为”岂由学校任意解释 “非法性行为”是个什么概念?学校有权对非法性行为作出自己的解释吗?但凡关注这一事件的人,都应当首先弄清楚这两个最起码的问题。 我们实在看不出因“接吻”、“拥抱”而“身体密切接触”的情侣学生有什么“非法”之处,学校如果认为这些行为有伤风化或有违校规,完全可以站在自己的道德立场上进行道德教化,也可以采用适度的纪律规制。加上一个“非法”的帽子勒令退学,不仅滥用了学校的管理职权,同时也侵害了当事学生的名誉权和受教育权,因为这些权利恰恰是法律明确保护的。(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