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制”牵制学杂费收取 学生月票年审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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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0:13 乌鲁木齐晚报 |
9月22日,家长陈先生拨通市长专线反映,他在44中上学的两个孩子,因学校没收到“一费制”文件,未收取学杂费,故拿不到缴费凭证,导致公交公司不予办理月票年审。 乌鲁木齐市公交总公司工作人员说,此次学生月票年审需持学生卡、学生证以及本学年的缴费凭据,并且凭据是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单据,注明有学生姓名、年级、日期。 乌鲁木齐市长专线办立即与家长反映这种情况最为集中的市44中取得联系,该校德育处王老师说,要等教育局“一费制”规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文件下发,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收齐费用后,才会开具统一的缴费凭据。 目前,乌鲁木齐市长专线办与市44中协调达成一致,由学校将学生的月票收齐,统一去公交公司进行年审。其他一些也存在此类问题的学校,市长专线办正在逐步进行协调。:(责任编辑:张茜写信)(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