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贪欲随官长”的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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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0:34 红网 |
为官两年非法敛财近千万的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儿时的愿望只是当一名城市扫马路的清洁工。(见9月23日新华网) 人之初,性本善。大凡贪官,并非爹娘就给他们生下一个贪心,贪心贪欲总是后天长成的。如今的一大难题是:如何使官长而贪欲不生。 因为自身业绩显赫、公众竭力推举、上司青睐尝识,某人官衔日渐高升。位高权重,有的从与生俱来的善心上萌发出贪欲来,迫不及待地用公权换钱花。不少人是身不由己,在甜言蜜语、歪道邪理、半推半就包围中,不知不觉地湿了鞋、上了船、落了套,叫你欲罢不能。就象大贪官李明学“办事拿钱来”成了习以为常的惯性。 一些为官者一旦失去理智,到了麻木不仁的程度,就很少去想“权是谁给的?权该为谁用?”人民给的权本姓“公”,为官者本应“天下为公”。公权是丝毫不能沾上铜臭味的。贪欲一旦沾上铜臭,公权在一定范围内就会向为富不仁者、心术不正者畸形倾斜。从表面看,他们非法所得成百上千万,但国有、集体、人民的财产是数倍、数十倍的隐形失去。 走出“贪欲随官长”的怪圈,作为组织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识人、选人、用人制度。从蛛丝马迹、寻常小事中早识别贪欲萌发之人,绝不能“带病”提拔、边查边升。对大权独揽的“一把手”,要适当分权,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链”。我是不大赞成一人说了算的财务“一支笔”的,“一支笔”只能理解为集体决策后履行手续而已。特别是身居人、财、物重要岗位上的官员,有必要定期“推磨”,使其欲贪不能。 但从根本上说,走出“贪欲随官长”的怪圈,关键在自身永葆性善、心正,非我之财分文不取。千万别等到身败名裂时方才象李明学那样如梦初醒:自己要那么多钱到底有什么用?(稿源:红网)(作者:孙金栋)(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