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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律师下访是明智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0:38 红网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做出一项规定:凡省级领导下访去基层,必须聘律师为随行顾问。因为现代社会信息瞬息万变,情况错综复杂,浙江省委省政府认识到省领导也是凡人,也有很多知识不够的地方,因此做出这项省领导下访时须聘律师为随行顾问的规定。

  浙江省出台此规定,态度是相当务实的。虽然国家要求领导干部多学习法律知识,甚至在任前还要组织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但是,法律知识体系实在过于庞杂,非法律专业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握一些最基本的东西,说到用法律来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恐怕不是领导干部们的强项了。可是,在领导下基层时,群众向领导反映的问题,很多时候都是与法律有关的。领导干部如果因为对法律问题没有深入了解,就可能说外行话,甚至说错话。这样不仅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而且有损领导干部的形象。

  让领导干部恶补法律知识,让他们人人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必须借助外力,像浙江省那样,领导去基层下访时,聘律师为随行顾问就是很好的办法。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向律师咨询。这样确保领导干部不说违法的话,不表违法的态,不办违法的事。更积极的作用,可以促使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发达,遇到问题时,先绷紧法律这根弦,这对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步伐是非常有利的。

  实际上,不仅省级领导干部下访基层时要带律师,市级领导、县级领导下访问时也应带律师。从频率上讲,越接近基层的领导干部,下访次数越多。从说错话、办错事的可能性上看,越接近基层的领导干部,出错的可能性越大。甚至出现以“讲话代替法律”或“领导的表态比法还大”的极端现象。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根源在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懂法、没有真正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如果,领导下访时有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事情定会有大的改观。

  着眼于依法治国的长远目标,最好能使领导干部下访带律师成为政治生活的惯例。当下许多政府机关也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但是几乎还是一种摆设,总是有了问题才会想起律师,律师成了“救火员”。为什么不能处理事情之前,公开表态之前、规章发布之前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将违法问题消除在暴露之前呢?问题还是在于,我们没有形成这样的政治惯例。但愿浙江省对此进行的强制性规定,能成为一种政治上的惯例。(稿源:红网)(作者:刘吉涛)(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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