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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盗伐 判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1:29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日前,宜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伐林木案,被告人黄某被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附带民事赔偿原告宜黄县青年垦殖场经济损失1万元。

  2002年4月,被告人黄某利用其看管宜黄县青年垦殖场山场林木之便,在未办砍伐手续的情况下,指使曾某等人在其看管的山场上砍伐杉木,得款750元,后被垦殖场发现并罚款800元。今年1月20日,被告人黄某为挽回其被罚款的损失,将其看管的垦殖场所属的责任山直径6公分以上人工杉林以1.7万元拍卖给20余户村民砍伐,并亲自指定砍伐山界,规定砍伐时间,所伐林木低价出售,直至案发。后经林业部门勘测,山场被盗杉木241.1立方米,毁林面积达92.1亩,致使垦殖场经济损失10万多元。(陈青峰程孝平付艳蔷)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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