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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要交保安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3:49 东南快报

  本报讯 开店还要交保安服务费?昨日,福州城门镇城楼大街上的数十名店主拿着一张张发票疑惑重重,是不是有人要收“保护费”吧?

  昨日,记者看到这种收费项目为“保安服务费”的发票上有“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仓山分公司”的印章。店主陈先生说,从今年春节开始,大街上的店铺很多都被要求交这种保安服务费,连小修车店也不例外。他们根本没有请保安,怎么要交“保安服务费”,收钱的是仓山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服务中心的人。

  仓山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服务中心主任林东松说,出租户将外口治安管理委托给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仓山分公司管理后,出租户自愿签订委托书。由出租户根据出租费用的情况向人口流动服务中心交纳相应的费用,受委托管理的保安公司则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外来人口的治安等工作。

  “物价部门没有委托管理有偿服务费的收费项目规定。”昨日,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服务站强制向店主收费属行业不正之风,可向纠风办反映。福州市及仓山区纠风办表示将调查此事,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83313205(福州市纠风办),0591-83479900(仓山区纠风办)。(来源:杨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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