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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在市区内非法营运将破财:最高罚款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8:4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廖奕文)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泥头车”违规行驶及在市区范围内进行非法营运,一经查处,最高罚款达2000元,同时还处以15日以下拘留。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有关部门获悉的消息。

  据悉,此次整治查处活动将持续到本月月底,24小时不间断进行检查和督导。

  此外,进入市区的人力三轮车将被坚决取缔,统一拖上板车集中处理;对在市区范围内违法行驶的非“粤S”摩托车,按规定处以罚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摩托车在市区内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还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而非“粤S”摩托车在被查处时如果强行通行,不听劝阻,将依照有关法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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