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要求保安每月逮13个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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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9:0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北京电】“我的儿子在石家庄世纪联华超市做了4个多月的‘内保’,因为没有完成该超市每个月必须抓获13名小偷的考核任务而辞职了。我对该超市这一考核办法提出质疑,抓获小偷怎能定额呢?如果没有小偷怎么办?这一考核办法是否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呢?”近日,记者接到这样一个热线电话。 该家长介绍,他儿子是在4个多月前应聘到位于石家庄联盟路上的世纪联华超市做“内保”的,其专门工作就是身着便衣,专门在超市内抓小偷。前几天儿子被辞职回家了。儿子说,这是因为自己没有完成抓小偷的任务。原来,该超市这一“内部考核”是:每名保安在每个月内须抓够13名小偷,才算完成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后就可以拿到全部工资,否则只能拿到总工资的40%。 (编辑 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