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收缴新变革 学校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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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9:03 新华网 |
据《湖南日报》9月24日报道从9月21日起,任何学校若存在临时过渡性账户,将被视为“小金库”处理。记者20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我省将建立一套新的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制度,即“学校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今年秋季开学,湖南农业大学已首家进行试点。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学费都必须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账户。 “入学新生的学费已经不再直接缴入学校账户上,而是全部缴入到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也就是说,学校将不再对学费有直接支配权。”湖南农业大学有关人员解释说。据悉,省人大最近通过了我国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并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此条例,今后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也就是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缴分离征管方式,改变过去那种自行开票、自行收费、自行存储的传统做法。对学校来说,今后学生缴学费,学校只负责开票,学生或家长可以通过银行把钱交到各级财政设立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这样,收费的透明度大大增加,便于有关部门监管,从而可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 作为省直首批12家试点单位之一,9月10日,湖南农大完成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9月11日开始启用新票据和新系统,按规范管理办法征收非税收入。经济管理学院200多名2004级新生来校报到时,将学杂费直接缴入财政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当场收到一张打印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面上注明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并建立全省统一的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同时,在教育收费全面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后,任何学校如果不能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学生可以拒绝缴纳,并可直接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举报。(编辑吴瑶)(来源: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