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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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24 新华网 |
省劳动保障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10月底以前上报最低工资调整方案。这意味着湖北省新一轮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入倒计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维护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的一项强制规定,用工单位开给职工的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各地提交的调整方案应保证当地劳动者及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并以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等因素为参考,结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一并考虑,报当地政府审核。 湖北省各地、市、州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2年上调的,从每月180元-400元共分为五档。其中,武汉市七个主城区执行的是最高档:400元/月。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标准已需要作出适当调整。目前,各地相关调查测算工作已经展开,具体调整方案将于2005年实施。(完)(记者金计)(编辑:陈辉)(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