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民土地需组织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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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44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9月23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克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情况报告时说,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制定了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在征用农民土地时,必须组织听证,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张克湘说,各地对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时,都必须组织听证,以保证农民集体和农民征地的知情权、参与权,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同时,我省从清理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征地等工作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截至去年12月底,清理出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5852.6万元,今年5月前已经全部兑现完毕。今年下半年,国土部门将把集中解决领导干部违法批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作为治理整顿重点。 作者:王兵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