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警惕旅游消费“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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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46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9月23日,贵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十一”黄金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旅游商品价格混乱、旅游景点和时间缩水、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等种种旅游消费“陷阱”。 据各地消协和旅游主管部门反映,近来涉及旅游投诉的案例居高不下,不少游客在外出旅游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高兴而去,扫兴而归。为此,在“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之际,贵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出游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查看组团旅行社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按期通过主管部门的年度检验;二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旅游合同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三是不要轻信廉价旅游的广告宣传,廉价旅游的广告经常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服务质量、服务规格、标准降低;四是旅游购物要谨慎,旅游景点的商品价位普遍居高、行业标准不规范,要注意识别商品的真伪及质量,不要轻易购买、急于成交。 作者:袁天志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