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效益一身清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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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1:1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唐婷实习生陈蜜)“对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和各种腐败行为,国资委将严查不贷”,省国资委今天举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负责人,除完成经营业绩外,还应把好“廉洁自律”关。 省国资委表示,对于国有企业中发生的损害国有资产、不依法办事、越职越权、暗箱操作及各种腐败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省国资委主任莫德旺介绍,当前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主要有四种:不履行评估程序、资产评估不实,造成资产低估、少估;违反管理权限,不经批准,擅自低价出售、转让国有产权(股权)的行为;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无偿量化给个人的行为;将主业企业利润非法转移到辅业企业的行为。他表示,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旦出现这类现象,将严查不贷。 而在改革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金,为个人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趁改革之机私分滥发钱物、乱开支、铺张浪费等行为,将成为国资委目前重点查处行为。 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唐德胜建议,从企业实际出发,可以建立一系列监督办法,如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领导人员家属、子女、亲属在本企业就业岗位公开,不允许在人事、财务、供应、销售等关键岗位就职;企业领导人员公务消费公开和限额;企业领导人不在家、办公室及任何地方单独与供应、销售、工程承包商会面,企业一切经营往来按程序办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