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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撞塌码头赔多少争论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1:5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黎明 李朝涛 通讯员穗仁宣胡后波)巨轮撞坏码头,船东被索赔2千多万,但原被告双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却相差500多万元。昨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开庭审理“宝中138”轮赔偿案。原被告双方共提交了7份损失报告,出庭作证的专家鉴定人有15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晋中率17名广州市人大代表旁听该案的审理。

  事情起因

  巨轮撞坏码头被索赔巨款

  据悉,肇事船“宝中138”轮属于福建省琯头海运总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公司)所有的一艘万吨巨轮。今年5月3日,该轮在靠泊广州港新沙码头7号泊位时,与码头发生碰撞,造成码头地面产生塌陷受损严重,停产至今。事发后,码头管辖单位广州港新沙港务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先是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扣押“宝中138”轮要求,随后于5月27日向海事法院起诉,请求海运公司赔偿事故造成的码头损失、以及停产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共计2114.81万元。

  庭审激辩

  赔重建款还是赔修复款?

  广州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于昨日上午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出现了非常有趣的场面。因对码头损失意见不一,原被告共提交了7份损失报告,结果都不一样,甚至数额相差非常悬殊。原告提交了的一份评估报告,显示码头损失为688万元;被告提交另一份报告则显示损失为164.9499万元,两者相差足有520多万;而法院委托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正好两者的中间,是463.67万元。

  因此,昨日庭审中,双方对码头实际损失应为多少展开激烈的争论。据了解,出现了这么大的差距,是因为双方对被撞码头的泊位是重建还是修复有争议。

  原告方坚持要重建,对此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我好好一件西装被你用烟头烧了一个洞,你应该赔我整套西装的钱,但是结果你却只赔钱补这个洞!被告方则针锋相对地说“本来就是一件旧衣服,为何要叫我赔一件新衣服的钱?”认为撞坏的泊位完全可以修复。

  观者声音

  人大代表认为审理出色

  庭上激辩两个小时后,法庭审理结束。此案审判长吴自力法官表示,七家机构鉴定损失差异大,如何采信法院将再做考虑。

  旁听此案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在庭审结束后与该院法官进行了座谈。人大代表们给予该院的审理工作高度评价。他们表示,证据如此复杂的案件,开庭过程紧凑,审理井井有条,反映了法官很强的庭审驾驭能力。有人大代表则说,该案的审理充分显示了现代法官的良好形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还就该案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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