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行政许可法》硬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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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3:1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编辑人语 在《行政许可法》正式生效之前,全国各地的政府工作人员都进行了学习,据说还考了试。然而,有些事情确实是非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比如在有些人的意识里,职权法定的原则依旧是“职权我定”,所以,当前行政许可的合法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监督原则等精髓,也没有成为行政行为的普遍性规则。 其实,如果都依法而行,尤其是政府工作依《行政许可法》而行,就不会发生这样那样令人咋舌的事情了。 让《行政许可法》硬起来 赵彦龙 《行政许可法》生效两个多月了。各地加快了既有法规的清理力度,单公安部机关就清理出2000多件,其中约一半以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被废止。庞大的数字,一方面说明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努力,但也说明《行政许可法》面对的法制环境比较复杂。显然,除了这些旧有的法规,还有人的因素。 各地、各部门难以统计的、与《行政许可法》相悖的法规生效多年,根深蒂固地左右着执法行为,尤其是执法者的思维。而长期形成的执法习惯和行政文化,不会因一部新法令的诞生而自动消弭,也不会因旧法令的修改和废止而式微。当前,种种有悖于这部“大法”的行政行为还比比皆是,人们期待它带给行政机关的根本性变革,目前还看不出明显成效。 一方面,旧的不合法的许可被废止,而新的许可则披着崭新的外衣在一些地方出台。其合法性如何?又该由哪个部门主动“鉴定”?比方说,为保证学生饮食安全,江苏某市教育部门在新学期来临前,投资600余万元,筹建一家餐饮公司,决定从9月1日起对市区无食堂的学校供应学生营养套餐。不说行政部门办企业已经违规,单是设定为学生提供营养餐的许可,并把这项许可授予自己的公司,也是越权违法了。又如,安徽某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一家客运公司更新车辆,等企业花巨资引进一批高档公交车后,却不准这些车上路营运。 看来,随意性依然充斥于一些地方的行政行为中。这提醒人们:不少地方政府及公务员,远没有深入领会《行政许可法》精髓,其行政角色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一些执法者依然把自己看成权力的拥有者,而不是权力的受托者;看成法令制定者,而不是法令执行者;看成社会的监护者,而不是社会的管理者。 要为《行政许可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单靠这些许可的设定者自查、自纠,看来是不够的。无数例证告诉我们,单靠自觉,多半是靠不住的。如果没有相应的体制安排,让执法者时时感到约束,或许《行政许可法》就难以达成当初的立法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