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正式启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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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7:16 新华网 |
新华网长春9月24日电(记者公磊)9月24日,吉林省正式启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向首批审查合格的6户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的6个矿井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标志着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和事后查处开始向源头管理和强化基础转变。 据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国君介绍,吉林省现有的536处矿井,对照国家制定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只有162处矿井基本符合要求,其余374处与国家规定差距较大。为改变这种情况,按照国家今年初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吉林省开始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董向阁介绍说,为推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吉林省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小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同时,吉林省还出台了《吉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工作方案》和《吉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机关的审查,长春煤炭集团、辽源矿务局等首批6户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的6个矿井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董向阁说,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可以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淘汰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