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医院制定收受红包处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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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7:26 新华网 |
新华网珠海9月24日电(记者张愈升)如果医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轻则扣发两至三个月奖金,重则调离岗位。中山市中医院今向社会公开八项服务承诺,明确承诺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和物品,并制定了详细处罚办法。 中山市中医院出台的《关于违反社会服务承诺行为的处罚办法》规定,对患者馈赠的钱物难以拒绝的,要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办公室;同时拒绝接受医疗回扣,不准开单提成。 按照该办法,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红包和物品的,除责令如数退还外,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两至三个月劳务效益工资,取消当事人及科室年终评优资格,延缓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缓聘技术职务一年。被上级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并证实确有问题、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视情节给予高职低聘、解职待聘或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处分,直至调离岗位。该办法还对医院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红包和提成、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提成、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和乱检查等情况制定了明确的处罚细则。该院负责人表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系统不正之风说不,切实减轻病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就是为了借助社会的力量,塑造高尚医德医风,树立医院服务品牌,实现医院和病人双赢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