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国企改制5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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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5:05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 张小斌)昨日,西安市召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现场会,研究解决目前西安市国企改制中遇到的问题,并下发了《西安市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颁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在探索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西安市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标准》,从5个方面对国企改革作了界定:1.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了评估,其结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明晰了产权关系,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2.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得到规范。3.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依照规定及时办理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得到保障;职工就业保障费、职工安置履约保证金缴纳、管理和使用规范。4.清理了企业债权债务,企业债务在改制过程中得到妥善处理,国有资产没有流失。5.企业改制审批程序规范,按规定执行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定、资产报损、财务审计、民主决策、方案审批等工作程序,完成了改制企业的产权、工商、税务等变更登记手续。 西安市常务副市长陈宝根在会上强调,各国有改制企业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年底国企改制任务的顺利完成。西安市将出台国企改制奖励办法,对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工作突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