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元嫖资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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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9: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珠海讯(记者黄文生通讯员任慧娟) 为配合“打击街头犯罪百日行动”,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昨天,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香洲、斗门两地同时对鲍玉达等4名犯罪分子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 2002年8月8日晚上11时,鲍玉达骑自行车来到珠海前山镇粤海西路102号凤彩发廊,鲍走进发廊后,发廊妹欧海燕把鲍玉达带到了发廊后边的凤山花园1栋3单元102房,进房后,鲍与欧约定100元的费用。二人发生性关系后,鲍玉达因身上仅有五六元人民币无法付费,于是乘欧海燕不备,双手使劲卡住欧的脖子至欧昏迷后,鲍掀开床垫,将欧搬到床板上,并用床垫压在欧的身上至欧死亡。鲍玉达搜刮了欧身上的财物后,从小区的大门逃离了现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