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一联防队员为嫌犯通风报信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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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9:51 新华网 |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了王后军案一审判决:以窝藏罪判处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联防队员王后军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3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刘亦功、张磊、李想在徐州市鼓楼区沈场村某网吧上网时寻衅滋事,无故对另一上网的男子朱某拳打脚踢,并持刀、砖头对其砍、砸后逃跑。3月29日13时许,时为沈场村联防队员的王后军接到鼓楼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委托其去查看犯罪嫌疑人刘亦功等人是否在沈场村某出租房藏匿,以便调警前去抓捕。王后军去后,看到刘亦功等人在租住房内,便炫耀自己是联防队员,知道案件内情,后又告知刘亦功公安机关即将实施抓捕行动,催促刘亦功等人赶快逃走,刘亦功等人即收拾财物畏罪潜逃,致使公安机关多日抓捕未果。刘亦功等人被捕后交代了王后军为其通风报信的事实。 徐州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后军利用联防队员的特殊身份为犯罪嫌疑人刘亦功等人通风报信、帮助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王后军不服,提出上诉,被徐州市中级法院驳回。点评 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法律界人士的定义,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他们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而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管理权,辅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人员。治安员队伍的存在暂时缓解了我国当前警力不足的矛盾,但却暴露出了不规范的弊端。由于治安员队伍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方面参差不齐,治安员违纪、违法乃至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为此,今年9月初,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集中开展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对于现有治安员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三年时间,截止到2008年1月1日前陆续彻底清退完毕。 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不在于警力多少,与其让众多不具执法权的治安员滥用警察权力,不如让这些特殊的角色彻底成为“历史产物”,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刘春华杜演文)(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