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普通地图、行政地图 不得刊登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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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0:52 新华网 |
24日,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甘肃省的地理测绘和地图管理进行了规定,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编制出版的地图必须使用民政部门发布的标准化地名。在普通地图、行政区划图上不得刊登广告,编制地图不得收取图内标名注册费。(记者方言) 编辑:范晓娟(来源: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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