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5类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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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1:07 新华网 |
据《三湘都市报》9月25日报道省公安厅决定对全省有影响的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责任制。今天上午,第三次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召开,《湖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实施办法》实施。 据了解,从即日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将对由中央、公安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批转由我省公安机关侦办以及厅领导交办的经济犯罪重大案件;案值在100万元以上,影响较大,危害严重,有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经济犯罪重大案件;案情复杂,当地公安机关在侦办工作中遇到一定干扰和阻力,取证、追赃、抓捕工作难度大,久侦未破的经济犯罪重大案件;跨区域流窜作案、系列作案的经济犯罪重大案件;省公安厅认为需要督办的经济犯罪重大案件等上述5类经济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凡确定为挂牌督办的案件,各市、州公安局主管局长,经侦、税侦支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省公安厅将对由于工作不力,致使督办案件长时间未能取得较大进展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遵、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破案近9000起挽回损失10多亿元 200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3863起,破获894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1202名,涉案总金额80多亿元,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36亿元。 200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涉税犯罪、走私贩私、制假贩假、非法传销、伪造金融票证、制贩假币、地下钱庄及证券犯罪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在此期间,公安部、省厅挂牌督办的83起经济犯罪案件已破获46起,泰阳证券有限公司陈云东、聂柯特大挪用资金案等一批中央、省委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被相继侦破,李咏等一大批潜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编辑赵宇)(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