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起养路费可交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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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1:4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公路稽征处获悉,厦门商业银行代征养路费系统测试完成,27日起开始试运行。 从本月27日起,厦门市市民可以到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交纳养路费。 试运行期间,厦门市商业银行32个营业网点可收取正常交纳或者欠费在3个月(含)以内的公路规费(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和货运附加费)及滞纳金、行政罚款、新车入户、车辆异动(转籍、报停、报废)等。特殊情况仍需至各稽征所办理。 另外车主还可到原有的5个稽征所交纳公路规费。 另外,银行代征养路费期限从2004年9月27日至2009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