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家建议 增设试离婚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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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1:54 沈阳晚报 |
23日,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助理调研员罗瑞群向媒体透露,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广州市办理离婚登记4996对,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倍。为此,广东省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理事会代表建议增加“试离婚”阶段并修改条例处罚假离婚。 在23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罗瑞群表示,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广州市办理离婚登记4996对,与上年同期的2168对相比,离婚登记增长了1.3倍。 针对一些地区离婚人数上升的现象,有理事会代表表示,因为离婚手续简化,既不要开证明,1个月的调解期也不再成为离婚的必经程序,对那些因为生活小事而互相赌气闹离婚的夫妻不再有冷却期,只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予以办理。但不少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冷静下来又后悔莫及。 针对离婚夫妇增多的情况,有理事会代表建议采取“试离婚”的对策,也就是说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到正式离婚之间最好存在一个自愿分居阶段。当事人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员将按照正式离婚那样来处理双方的关系、财产和子女等问题,只是不办理离婚手续而已,与广州邻近的香港就是采取这种方式。 在自愿分居阶段,双方可以更加冷静、客观地重新思考自己提出离婚或拒绝离婚的理由,或许会作出新的选择,更愿意为下一步选择付出相应的代价。自愿分居阶段结束后,不管最终的结果是离婚还是不离,发生悲剧的可能性都会大大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促使一些实际上不应该离婚的人重返婚姻。(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