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今年起取消农业特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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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2:01 新华网 |
青海省政府《关于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牧业税税率的实施意见》已正式施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省实际,自2004年起,全省取消农业特产税。 根据上述实施意见,省政府决定自今年起,全省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三江源”地区果洛藏族自治州6县,玉树藏族自治州6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同德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乡的农业税;全省其他地区降低农牧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农牧业税附加税随正税同步降低。来源:《西海都市报》作者:何敏 |